(转发)关于研究生2023年暑假放假及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备注:
学院在籍研究生(不含新生)以班级为单位,8月28日统一收集研究生证至学院111办公室盖注册章。
研院〔2023〕100号
关于研究生2023年暑假放假及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23年暑假从 2023年7月9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结束,研究生暑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安排。2023年8月26日、27日为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不含新生)报到注册日。
各培养单位应通知研究生(不含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并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新)开放注册时间:2023年8月26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开放注册期间,只要学生符合“已报到”、“已缴费”条件,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新)将产生注册标识。培养单位可根据平台提供的未注册数据,集中精力排查学生未注册的原因,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注册工作。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注册要求
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在籍研究生(处于休学或经研究生院审批在国(境)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研究生除外)均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新)完成注册,尤其注意提醒有以下五种情况的研究生及时报到注册:
1. 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2. 按培养计划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
3.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4. 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5. 港澳台研究生。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研究生,不予注册。未注册的研究生将暂停发放助学金、暂停校园卡的使用功能。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的注册学生人数核发研究生教育相关经费。划拨经费后才补注册的学生,一般不再补拨经费。
二、报送材料
针对以下情况,请培养单位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启动退学处理流程,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1. 无正当理由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周)不报到注册的学生。
2. 达到或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五年,博士研究生为七年)的学生。
3.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
4. 其他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培养单位提交纸质请假申请表;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请及时提交补注册申请。
特此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2日
(联系人:郑润如,联系电话:020-841117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