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的通知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1级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研究生),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具有学校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及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可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遴选。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遴选,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的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3. 申请参加硕博连读遴选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完成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取得全部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4.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院系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
6.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3学年秋季学期作为2023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二、学院组织工作
1. 学院成立各专业考核委员会并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做好笔试、面试的命题工作,提前将考试的要求通知学生。
2.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确因学科交叉等原因,需跨专业选拔及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应向院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跨专业选拔的理由及专门的培养计划(含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科适应能力的评述、研究计划、需补修课程等),经学院研究批准后,申请人须参加所报读博士专业的考试。学院将严格按照博士阶段专业培养要求,从严考核。博士生导师书面报告、学院书面审核意见(签章)及申请人参加博士阶段申请所读专业的笔试、面试材料同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学院拟在2021年9月6日前确定拟获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名单并公示。
三、奖助金及导师配套经费划扣工作
1.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2021年以后录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我校奖助金。符合奖助资格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参评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博士阶段参评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
2.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应在该生转入博士阶段后,提供配套投入。配套投入标准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
四、与招生相关工作
2021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密切相关,在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时应注意:
1.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院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跨专业选拔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申请跨专业选拔博士生导师所属院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是本院系2023年在该专业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并应公布在2023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之中。学校公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博士生导师。
五、工作进度安排
1.8月20日-8月29日:2021级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申请。
2.9月6日前:院系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确定获硕博连读资格学生名单并公示。
3.9月12日前: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4. 学校审批后公布名单。
联系人:陈淑芬 020-3994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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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